海绵城市的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指的是城市像海绵一样,遇到有降雨时能够就地或者就近“吸收、存蓄、渗透、净化”径流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海绵城市的核心理念是就地解决水患,而非把水转移到他处。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10月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是指导意见勾画出的未来生态型城市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