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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6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垃圾分类回收 要有新招
王 晋

垃圾分类回收是个一直没解决好的问题。历经多年探索,各地投入了不少财力物力,但效果不尽如人意,业内人士称此事进入了一个“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怪圈”。

早在2000年,当时的建设部就确定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8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14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五部委又联合推进了新一轮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试点工作。但现在看来,试点结果离预期尚有距离。在我们生活的城市,虽然有分类垃圾桶,但由于标识不清晰、分类较粗放,公众并未建立良好的垃圾分类回收习惯。更让人无奈的是,有时前端分类了,后端又混合在一起处理。

垃圾分类回收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有利于节能减排。不少人在国外旅游时,会忍不住在朋友圈晒当地的垃圾回收箱,垃圾箱以颜色、图标等清晰地告诉公众如何给垃圾分类。在一些发达国家,家庭主妇如果没有给垃圾正确分类,还会面临金额不小的处罚。小小的垃圾箱背后,是一个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要加快推进我国垃圾分类回收的步伐,需要在以下三方面做更多细致的工作。

首先,要做到科学分类。一些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多达20类以上。因为分得越细,回收的物质价值越高,也越容易实现资源化利用,也越容易有好的分类效果。在我国的许多城市推行垃圾分类很不细致,无非在二分法(可回收/不可回收)、三分法(可回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可回收/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中挑选某种方式开始试点。这些分类方法都过于简单。

其次,要整合各方资源,建设完善的回收利用体系。过去,一些试点城市之所以推进效果一般,一个原因是“九龙治水”,比如再生资源回收由商务部门主管、资源综合利用由发改部门主管、生活垃圾由住建部门主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污染排放则由环保部门监管。“九龙治水”导致垃圾分类推广受到制约。新一轮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不再由环卫部门牵头,而是由试点城市政府主导,整合全市所有相关部门联合推动,这种整合将带来一些实在的变化。

第三,垃圾回收要有盈利模式。在北京,有一家“再生活”公司的发展模式值得关注。安装APP后就成为会员,专职“小哥”会定期上门回收,塑料瓶、报纸、废旧手机等定价不同,当日回收的金额发送到你的电子账户。有创意的是,他们还开设了网上便利店,垃圾回收所得可购买日用百货,回收垃圾时顺带送货上门。一个销售闭环就此形成,以互联网+垃圾分类回收,既方便了居民,也创造了盈利模式。在一些地方,设立了“垃圾兑换银行”或“绿色银行”,垃圾回收后可以换来日用品,有效调动了百姓的参与积极性,给城市和乡村带来了积极的变化。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要实现规划纲要的要求,需要出实招、出新招。在互联网+时代,用新技术、新应用可以创造更多新的回收模式。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阿希姆·施泰纳曾说,“人类的衣食住行都和环境污染发生关联”。建设美丽中国,需先从身边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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