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经济日报》刊发的《商事改革加码 创业信心提升》一文,对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报道。去年以来,通过营改增等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的有序推进,使我国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的活力得到很大程度的释放,也提振了企业及创业者对经济发展的信心。
当前,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必须从顶层设计、制度落实、社会支持等多方面入手,通过多方共同发力,持续推进。
首先,要进一步抓好顶层设计。应在认真总结前期商事制度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商事制度改革的制度设计。
其次,部门间需做好配合。商事制度改革涉及工商、税务、质监等综合性执法部门,也涉及公安、国土等许可审批部门,需要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共享、登记信息和许可信息的及时抄告,加强协作配合。
再次,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政放权,简化办事程序绝不是放任不管,只有让市场主体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运行,才能使市场主体的活力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那些在经营过程中不依法经营、不守信用的市场主体,必须依法惩戒。只有这样,才能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此外,商事制度改革也离不开市场主体的积极配合。商事制度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改革的最大受益者还是市场主体本身。因此,各市场主体必须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工商所 文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