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增加,尽快实现医保全国联网、异地结算的群众呼声愈加强烈。许多读者来信认为,积极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实现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是深化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应加强政策整合、信息互通,建立全国统一的结算网络,尽快实现全国“漫游”,使全民受惠共享。
跨省份就医报销应提速
我的邻居张大爷早年在北京工作,退休后定居在威海。最近,张大爷因糖尿病住院,花费5000多元,由于他的医保在北京,所花的费用只能全部自付。张大爷说:“现在虽然交通便利,但也不愿为这点医药费报销而往返。而且报销还需要提供发票、费用清单和病历等证明,这些都得保存好,挺麻烦的。”
目前,我们山东省已经基本实现省内就医异地直接结算,所有费用通过医保可直接报销,不用再回当地报销,为病人节省了时间和费用,但跨省份就医结算依然是个难题。数据显示,我国约有1.7亿左右的流动人口面临“跨省份就医”的问题。尤其是许多老人退休以后在参保地之外居住,医保报销过程十分繁琐,他们期盼能够尽快实现医保“全国漫游”。
我国人口多、地域广、各省份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份医保报销项目、报销比例的差异,都制约着跨省份医保费用报销的难度。实现医保全国联网,不能一蹴而就,而应在实践中摸索经验。
首先,可先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省份与省份之间实行医保联网。经济发展相当的两省份之间,医保报销政策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联网相对比较容易。在此基础上,逐步解决经济差距大的省份与省份之间实行医保联网,最后推广至全国。
其次,跨省份医保联网要解决好医保之间报销费用差额的结转。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集中了优质的医疗资源,外省份来看病住院的患者多,医保报销支付费用就高。经济发达的省份相对欠发达地区,同样的病种,医疗费用要稍高一些,应通过医保联网,根据各省份医保报销费用差额多少来拨付,达到收支平衡。
最后,报销项目和比例相对等要落实到位。实现医保全国联网,要逐步规范医保报销政策。一些省份有的病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而在有的省份就不属于报销范围,有的项目报销比例高,而有的省份则报销比例低。要统一医保报销的费用执行标准,从而建立科学合理、方便简易的报销流程。
(山东省威海市立医院 张建利)
切实提高异地就医便利度
近日,我一位朋友的父亲从河南老家来北京做手术。手术十分成功,但医药费报销的问题却让朋友很烦恼。原来,朋友的父亲属于异地就诊,医保报销时候对于票据、报销比例和保险范围都存在较大差异,不熟悉情况的朋友为了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又在河南和北京之间奔波了几回。
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大量的异地居住人口还有临时出游人口对于外地就医有着巨大的需求。同时,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均衡,一些疑难杂症需要到医疗资源集中地就诊,异地就医的需求逐渐增多,尽快实现医保全国联网、异地结算的呼声强烈。
推进全国医保联网,一是规范凭证清单,简化报销手续。当前各省份对于医保尤其是异地医保的报销手续不尽相同,在外地看病回当地报销要走的程序相比本地看病报销更为麻烦。规范凭证签单,简化报销手续,可以有效提高广大群众异地就医报销便利度。
二是提高医疗信息公开透明度。很多异地就医的患者对就医地的医疗资源了解不多,寻找医院、医生等的成本过高,需要住院时,家人还需要在附近租房,既不便利负担还重。提高医疗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将医院、医生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让广大患者可以轻松获得,同时加大优质医疗资源下放工作,开展分级诊疗,切实提高患者就医便利度。
三是统筹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各个省份由于情况不同,对于不同病种的报销比例不同,用药报销范围也不尽相同。在国家层面应将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进行合理统筹,有效降低患者就医成本。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高 源)
搭建统一结算网络是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医疗基本保障实行的是属地管理,这给患者就医带来种种不便。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增加,尤其是患大病、慢性病的家庭,医保异地报销个人负担重、手续烦琐、报销周期长等问题已成为很多人的一块“心病”。
但要实现医保联网、异地结算,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表面上看,是全国各地网络连接、互联互通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各地医保基金的统筹层次、统筹水平、报销政策等众多问题。
要尽快实现医保全国联网,首先,要搭建全国统一的结算网络。建立完善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与各省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对接,基本实现跨省份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是实现医保全国漫游的基础。同时,建议由中央有关部委联合出台文件,统一各地医保报销政策,包括报销标准比例、报销药品目录、具体结算方式。各地的制度、技术标准要衔接,各种手续、规程也必须衔接一致,尤其是计算机系统必须兼容。只有在这种信息兼容的情况之下,才能做到异地结算。
其次,应逐步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和水平。地方统筹要加快由市级统筹向省级统筹推进,各省份医保结算系统实现有效对接,保障医保基金充盈,有足够的支付能力,从而为就诊医院解除后顾之忧。
再次,建议医保全国联网后,异地结算的医疗费用不仅局限于住院费用,也应将门诊费用纳入,按政策规定一并结算,方便异地就医患者。
(湖南省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刘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