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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6年4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防“山寨”商品暴利坑民

在生活中,笔者习惯在街上随处可见的“专卖店”或者超市购买名牌大米——五常大米,近日却被懂行的人告知,市场上的五常大米有相当一部分是假冒的。不法商家将不同品种水稻掺在一起加工成米,通过添加香精、加蜡等,冒充五常大米,以牟取暴利。

这种“山寨”名牌大米不仅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对知名企业“五常大米”的形象、名誉损害极大,而且扰乱了市场秩序,亟需严加整治。

据了解,“五常大米”“阳澄湖大闸蟹”等名牌商品,属于“被山寨”的重灾区。这种以“地名+品名”为核心内容的商标,本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不法商人假冒仿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降低了产品档次,严重影响品牌形象,对产品的生产发展非常不利。

“山寨”名牌商品的流行,暴露出来的是品牌保护的不到位。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一是要加强对当地产业的保护。如五常市政府可以规定五常市产出的大米,必须有原产地标识和统一的防伪标识,并定期检查,凡是没有规定标识的一律不得以五常大米的名号出售,从源头上防止“被山寨”的可能性。

二是消费者需增强维权意识。有些消费者禁不住“名牌低价”的诱惑,有些消费者发现购买了“山寨”产品后,也往往是自认倒霉,没有去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正是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助长了黑心企业、商家生产出售“山寨”、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消费者应增强维权意识,不给“山寨”商品以可乘之机。

三是商家应守住商业道德底线。应使经商者认识到,只有以诚为本,做诚信从商者,才能赢得消费者。

四是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建立监管体系常态化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强化日常检查与突出检查相结合,形成监管的高压态势,提高造假行为的违法成本,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辽宁省铁岭市 何兰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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