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是资源、能源密集型产业,实施节能减排、促进绿色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在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日益提高以及我国落实世界气候巴黎大会承诺的背景下,不实现绿色循环低碳,钢铁企业未来将没有生存空间,更谈不上发展。
《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严格执法监管,依法处置环保不达标的钢铁企业,在能源消耗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在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推动钢铁业升级。这充分体现了国家要标本兼治的意志,在去产能的同时推动产业升级,既要治病、又要强身健体,既要脱困、又要实现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平均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各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先进和落后共存。同时,仍存在环保执法监管不严、尺度不一等问题。部分钢铁企业大力实施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钢铁企业仍不能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部分钢铁企业工艺装备落后且缺乏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环境污染严重;有的企业甚至存在违法偷排现象。
由此来看,国家严格执法监管、处置环保不达标的钢铁企业,进一步完善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体系,覆盖所有钢铁企业,加大执法力度,通过依法行政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是十分必要的。一是依法迫使严重污染环境的产能退出,二是使污染企业因环保成本上升而失去竞争力,最终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去产能。从预期效果看,有利于促使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量下降、能耗降低,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真正实现一举两得。
(作者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冶金建材发展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