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两会进入第8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了3场记者会。其中,4位全国人大相关负责人就“人大立法工作”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尤其令人关注。关于地方立法权扩大是否存在立法重复、选择性立法是否存在等犀利问题,相继被记者提及。面对提问,相关负责人回应坦率,并作出详尽解答。
两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集中体现。通过两会这个窗口,外界观察中国民主法治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
审议慈善法草案,是10日两会的重要议程。在政协工商联界别的21组讨论会上,委员们对草案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地提建议——“管理费是否可以定得更合理一些”“草案还是有一些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这些“有干货”的发言,表现出代表、委员们情系中国法制建设的拳拳之心。
两会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凝聚智慧、扩大共识、勠力前行的契机。代表、委员们通过民主立法、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以民主汇集民意,以法治护航改革发展大局。我们欣喜地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进程。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代表、委员们依法履职尽责、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全国人大代表傅企平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自己经常外出调研,最多一次一口气跑了5个省份;全国政协委员施杰为了完善相关提案,每次出差都选择乘坐出租车与司机聊天,了解他们对打车软件的真实态度……为了突出体现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参政议政的能力,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还多次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组织专题调研活动。正是有了这些措施,才有了议案提案质量的提升,确保了民主监督的有效开展。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过去一年,人们对一些镜头印象深刻,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政府主要部门负责人接受全国人大的专题询问,这些细节都是民主立法、民主监督的生动实践。
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任,离不开法治护航下的民主,也离不开民主监督下的法治。2016年全国人大还将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统筹推进社会文化等领域立法、做法改革试点授权等工作方面持续发力,通过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和改革于法有依,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奉法者强则国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将继续以此为新起点,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