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指出,发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这为未来5年普惠金融的发展勾勒出了路线图。
回望“十二五”,普惠金融的各项政策措施效果已开始显现。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2.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3.1%,较2011年末增长82.7%,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4.7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6月末,涉农贷款(不含票据融资)余额25.1万亿元,同比增长11.5%,比各项贷款增速高0.6个百分点。此外,金融机构还通过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逐步实现城市社区和乡镇的金融机构全覆盖。
站在“十三五”起点上,未来还将有哪些针对普惠金融的改革措施?
深改组第十八次会议指出,将坚持借鉴国际经验和体现中国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化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和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机构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来看,信贷资源的倾斜力度将继续加大,金融机构的运行管理机制也将进一步改进。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表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是从资源配置上解决好有钱可放和精准投放这两个问题。在信贷资源方面,将在存量结构优化中腾挪出更多信贷资源,在增量分配中赋予小微企业更高比重;在授信管理方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设定授信准入门槛和评审流程,改进申贷条件,改造信用评价模型,提高信贷投放的精准度。
同时,互联新技术的嵌入度也将持续加深。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贵”,关键要降低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新技术手段即为有效途径之一,它从根本上改变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这一“长尾”产品的面貌。
此外,民营银行、小贷公司、P2P网贷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和业态将进一步有所作为。从实践来看,各家民营银行已开始探索“大存小贷”“个存小贷”等差异化经营模式。“银监会正在研究制定针对小贷公司和P2P网贷公司的监管制度规范,将引导其服务实体、规范经营、科学创新、管好风险,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有效竞争,辅助传统银行业,为各类别、各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混业经营的趋势下,普惠金融的服务模式也将进一步统筹整合,在融资渠道方面,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互补的模式有望得到大力发展。周慕冰表示,银监会鼓励银行在集团内部或与外部创业投资机构探索投贷联动模式,向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培育创业生态系统。
此外,融资性担保机构在服务薄弱环节中也将发挥更大作用,融资担保体系将更加健全。《经济日报》记者从监管层获悉,今后将推动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或基金,这些机构将成为担保行业服务小微企业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