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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1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个人境外投资试点还需临门一脚
莫开伟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上海自贸试验区逐步提高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程度,同时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境外投资试点,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以及支持依法设立境外股权投资基金等。

启动QDII2境外投资试点是国内投资者期待已久的大事。首先,QDII2试点落地可为民间资本打开境外投资新通道。当前,中国居民在进行全球资产配置时,由于资本项限制以及对本地市场偏好,投资渠道狭窄。QDII2一旦开通,可通过技术手段,便利民众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投资,满足居民多元化投资意愿。

其次,可规范民众个人境外投资行为,充分保护国内民众境外投资合法权益,有利于推动民间资本“走出去”。长期以来,由于政策束缚,个人境外投资政策为“部分开放,有限流出”,合法合规的投资渠道十分有限。国内个人投资者普遍存在通过“打擦边球”方式进行境外投资,这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QDII2落地,可使个人境外投资更加透明化、合法化。

再次,有利于深化金融改革,推动中国金融业“走出去”。个人境外投资可有力推动“藏汇于民”的实现,缓解外汇储备增长带来的压力,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同时,由于境外投资人数日益增多,外资行可利用自身在境外广泛布点的优势,更好地为中国个人投资者提供服务。

为了尽快让QDII2落地,当下还应该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逐步提高资本项下各项目可兑换程度,进一步便利企业和个人开展境内外投融资活动。二是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使外汇管理以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开放,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三是打通个人跨境投资渠道,推出QDII2境外投资试点;完善沪港通和推出深港通;修订外汇管理条例,取消大部分事前审批,建立有效的事后监测和宏观审慎管理制度;继续便利人民币国际化,消除不必要的政策壁垒和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等。四是创造条件,争取人民币尽快纳入特别提款权(SDR),为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和个人境外投资便利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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