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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8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萌娃”代言需谨慎

新华社上海8月18日专电(记者周琳)想要旅游,小Kimi拿出手机教你用“途牛旅游”;身上弄脏了,王诗龄为你准备了某款沐浴露……综艺节目火爆,带动越来越多的“萌娃”开始自己的“广告明星路”。但是,到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这些广告都将不能再播放,因为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将违法。

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介绍,新广告法新增和补充完善了广告准则,首次规定了广告代言人的行政法律责任,完善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广告规范。例如,新法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服务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服务的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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