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8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确了2015年9月3日全国放假期间劳动者工资计发问题。按国务院此前有关通知精神,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各部门举行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9月3日当天全国放假。
人社部要求,在9月3日放假期间,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并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宣传,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落实工作,切实维护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