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8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成立由公安部牵头,有关部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参加的国务院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组并已全面开展调查工作。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任组长。

调查组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调查组将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给党和人民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