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行“车改后如何解决司机解聘问题座谈会”,局长崔林走进会议室,开口便问:“法律顾问来了没有?”当确认法律顾问王新律师到场后,会议正式开始。党政部门每逢开会研究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重要合同审查必请法律顾问到场,这是西安市推进依法治市,在政府部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有益探索。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此背景下,去年8月,西安市政府出台了《西安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各领域法律顾问全覆盖。
律师王新是西安市安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除协助安监局处理疑难政务、各类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善后调处等工作外,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举办各类主题讲座培训外,在他的主导下,还促成所属律师事务所与西安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合作创办了西安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研究会。两年的法律顾问经历,让他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善后赔偿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助政府解决群体性事件等方面,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
2012年7月29日凌晨,西安市自强西路某小区发生天然气闪爆事件,造成人员伤亡,170多户业主财产严重受损。爆炸发生后,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初步排除人为因素,但是责任主体暂时尚不明确,而我国法律对类似事件财产损失如何确定和赔偿尚无明确规定,善后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王新了解情况后,向政府建议依托律师第三方中立地位,全程负责受损财产的登记、确认、评估以及补偿工作的调处。经过半年努力,所有受害群众损失全都得到补偿,最终整个事件没有一例群众上访和行政诉讼。
“法治政府,重在依法行政。律师不仅有专业优势,更有社会经验,在具体行政管理中,政府领导往往多思考政策问题,而我们更多的是考虑法律问题。这样,政府决策就多了一个视角,多了一种思考,多了一份科学决策的保障。”王新说。
西安市安监管理执法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徐志胜对法律顾问的好处称赞有加,“以前没有聘请法律顾问,每次执法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时不时受到群众投诉。现在法律顾问对很多涉法问题的审查让我们执法时心里有底了,这两年基本没有出现群众投诉和诉讼”。
大兴新区是西安市政府批准实施的首例成片旧城改造、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区域。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全方位全程性介入政府日常工作,成为政府依法决策的标志。
2012年,莲湖区政府下属某投资公司提出欲与某开发商联合开发大学商业地产的项目。莲湖区政府法律顾问陈卫民律师审议后持否定意见。“这块土地使用权人为西安某大学,且属划拨用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可优先用于教学、培训等相关建设,但是此项目全部被开发为商业用途,严重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这样的项目风险太大,不宜投资。”因为法律顾问的否定意见,投资公司随后也进行了否决,果断放弃了投资。事实证明陈卫民律师当时的判断完全正确。莲湖区资产管理局局长王寿疆说:“后来开发商相继因为一系列原因停止商业购物广场的运营,被诉至法院,经营收益权还被法院查封,依法拍卖,这个项目果真成了赔钱的项目。很庆幸当时采纳了法律顾问的意见,放弃了这次投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随着法律顾问机制的落实,政府工作人员的思路也在发生变化。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俊坦言,过去“人治思维”较强,法治思维淡薄,现在法律顾问等第三方力量的引入,让各级党委、政府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大量的重大事项和作重大决策之前除了党委、政府一把手的身影外,经常能够看到法律顾问忙碌的付出。这种由被动到主动要求法律顾问团进行规范研判的程序让各类问题解决实质回归到了法治渠道。
截至目前,西安市司法局先后为569名市政协委员“一对一”配齐法律顾问,遴选150名优秀律师组建市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团,又为19个市委部门各推荐2名律师顾问。为各级政府机关、单位配备法律顾问610家,覆盖率达到了87.5%,企事业单位配备法律顾问17000余家,覆盖率达到了78.4%,最近又重点组织56名律师成立了市委各部门法律顾问团,组建了渭北工业园、“八水润西安”等四个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