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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8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失独老人“养老优先”是个进步

北京市民政局日前介绍新出台的《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时称,改革后的公办养老院将优先接收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以及失独家庭中的失能或70周岁以上老年人。

【微评】失独老人作为社会困难群体,理应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关爱。公办养老院将优先接收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失独老人等群体,体现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作用。当然,“失独老人优先住公办养老机构”并不是排斥其他老人居住公办养老机构,而是在现有资源和条件的基础上,选择出最急需的老年群体优先进入公办养老机构,这与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群众的宗旨是一致的。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快我国养老制度改革步伐,让所有的老人都能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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