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须找法,没事多学法。跟着普法书学法、懂法,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曾有媒体报道过“一本普法书罢免一村官”的故事,讲的是一位村民学法用法后立竿见影的效果。只有学法懂法,才能知道权利,才能有的放矢地争取权利。
在法治社会,作为传统的法律普及方式之一,书籍身上的担子自然重了许多。
轻松读法
以漫画书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普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如今的法律图书出版,可以用繁荣这个词来形容。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所说,法律图书出版业的兴旺景象与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紧密相关。法律图书出版业在很大程度上沾了法治建设发展的光。
“从去年开始,我们普法类图书的发行数量比平常增加了10%至20%,这增幅中并不包括法律法规类图书的发行数量。”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主任李争春说,普法类图书的购买群体主要以单位团购、培训机构购买占大头,个人购买尚属少数。
浏览大型书店的普法读物书架,《法律常识全知道》《第一本法律漫画书》《创业者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一生的法律指南大全集》《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等书名,的确夺人眼球。仅从这些书名就可以看出,它们确实很“普及”,更是带着浓浓的“畅销”味道。
相对于上述畅销书而言,会计达人米宁编绘的《税来税去:看漫画学税法》,则另有一番轻松、有趣。该书以漫画形式有针对性地介绍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涉及各税种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额的计算。
米宁的创作源自对各种会计考试的苦恼。厚厚的考试教材不仅令人头疼,而且催人入睡。突然有一天,灵光乍现,米宁边看书边用漫画把内容连接起来,这样既生动,又便于记忆,最后顺顺利利通过了考试。
看看漫画,就能学到法律知识,以漫画书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普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2014年的最高法院未成年人公众开放日活动上,一本名叫《法在身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漫画书很受现场小朋友们欢迎。这本由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编写,团中央、关工委共同推出的青少年普法漫画图书,用32个典型案例,38个主要人物全景式、全方位诠释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
“《法在身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普法漫画书的编辑出版工作,可以说既是一项面向未成年人法制宣传的国家行动,也是一次运用新形式推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有益探索。”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巡视员王玲说,在向侵害未成年人行为提出警戒的同时,这本漫画书也给那些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以有效指引。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又以漫画作品形式对外发布,为的就是让公众对法院制定出台的举措真正看得见、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最高审判机关身体力行,在普及法律常识上也算是用心良苦。
目前,普法类图书必须通过市场化的选题策划与运作获取赢利,这已成为业内的共识。
阅读尴尬
法律普及类图书的“曲高和寡”,归根结底还是不能满足读者的阅读需要
在北京图书大厦一楼,法律类图书被安排在最里面。这里的法律类书籍较全面,既有法律工具书,比如刑法、民商法等具体与法律相关的书籍,又有司法考试辅导书等。据工作人员介绍,这里的法律普及类图书并不多,来买书的大部分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或研究人员,多数也是奔着司法考试而来。
想学点法律知识,可是读什么?是埋头啃下大部头的法律法规全书,还是信手翻阅案例汇编?前者仅各种法律术语就让人晕眩,后者尽是各种高端典型远离生活。这经常让想阅读法律类书籍的读者敬而远之,最后可能索性放下这份学法懂法的坚守。
在法律书籍与普通读者之间,难以逾越的正是这种技术性、专业性的鸿沟。
近年来,征求民意在立法过程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很多地方人大或政府立法都注重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立法不再是法律专业人士的专属特权。
从各地举办的立法听证会来看,公众都热心参与。可是,当要对具体法律条文提意见时,泛泛而谈者占大多数。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听证代表对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此情况下,立法听证会多数就成了走过场。
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公众来说,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想选择入门的法律书籍并非易事。“市场上优质的法律普及类图书太少”,是很多读者的感慨。
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逐渐提高,学法的需求越来越强,可为什么具有启蒙意义的优质法律普及类图书反而一本难求?以各种书展为例,往往是人文类、文艺类书籍多,而通俗的法律普及类书籍却很少。
法律普及类图书的“曲高和寡”,归根结底还是不能满足读者的阅读需要。不少出版社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他们开始放下身段,尝试将法律类图书从执著于专业性、严肃性慢慢向兼顾大众口味转变。于是,大量的漫谈、随笔、访谈、札记、闲话、逸事等“亲民”法律书开始走进读者的视野。
“现在的法律普及类图书主要集中在具体法律法规相关的书籍,大众法律读物是我们一直在做的一项法律图书出版内容,目的就是拓展读者群,服务法治建设。”法律出版社市场主管徐印说,即使没有遇到纠纷,即使不以法为业,一般的公民也应懂法,让法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难在兼顾
优质普法书更需要出版社、作者、读者之间的互动沟通方能产生
“闲书”,要出“闲书”!从图书市场上看,只要是认真写作的“闲书”,每推出一本都很可能变成畅销书。
这种繁荣景象令专业法律类图书写作者困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举例说,由于最近要出一本《证据法的理论》著作,其中所有篇章都已发表,每篇都经过了学术编辑的检验、审核,具有前沿性。当把这样的书稿交给出版社编辑的时候,出版社编辑却给他留下一段话:要出这本书可以,你必须搭配一本演讲录。这个要求可能有助于读者阅读,却令陈教授尴尬。
做好法律普及类书籍,最重要的是要兼顾专业性和大众化。游弋在法律专业与大众文化之间,是对专业写作者个人水平的一大考验。
出版业界人士表示,通俗易懂的法律书籍少,主要还是缺乏写“闲书”的作者。从事法律教学的人多专注于学术著作,而实务界的律师更是“飞来飞去”忙于业务,鲜有动笔成书者。
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寇锋没有放弃写作。他的《公民必知的法律权利全集》一书今年3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这本书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全面介绍与公民工作、生活联系最密切、最重要的各项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商事权利、社会权利和公法权利等。此书与现在流行的大部分法律普及类图书相似,都是“实际案例+法律条文”的解析式体例,融法律于具体案例中,便于读者大众接受,不觉枯燥。
自从1979年我国法制恢复重建以来,法律图书业经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次到好的发展阶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认为,我国的法律图书正在发生从数量竞争向质量竞争的转变。选题的多元化、重版率的增加都是这种竞争的结果。可以说,各种类型的法律图书都面临升级换代,唯有如此,才能适应法治建设的需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法律普及类图书?这还是一个有待市场验证的话题。这其中,优质法律普及类图书更需要出版社、作者、读者之间的互动沟通,才能产生有的选、有的读,能读懂、能释惑的畅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