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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重商品安全风险将被纳入保险范围
标准仓单保险业务增加新模式
何川

本报讯 记者何川报道: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联合主办的“期货标准仓单保险业务座谈会”日前在郑州召开。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推进新的仓单保险机制的研究和论证,探索增加新的仓单安全管理模式,为期货市场打上“双保险”。

近年来,随着期货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仓单量、交割量、交割仓库数量也迅猛增多,加强仓单安全管理,防范仓单安全风险的工作更加重要。据了解,目前郑商所的交割仓库数量为232个,分布在全国28个省区的114个地市,数量多,覆盖面广。截至5月17日,郑商所仓单数量超过21万张,对应货物145万吨,对货值接近80亿元。

“通过制度建设、加强检查巡查、提高交割仓库实力、提高担保单位资质条件、对交割仓库年审、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推行银行保函、投保传统财产险等管理措施,我们基本保证了仓单商品安全,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仓单安全管理也会出现新情况。”郑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大宗商品市场下跌过程中,一些仓储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财务困难和一些人为因素,或因为对外担保、法律诉讼等客观因素,开始出现侵犯或危及仓单安全的情况。郑商所与保险行业的这次合作,就是为了探索保证仓单的绝对安全的新途径。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苏耀辉在座谈会上表示,研讨的问题是保险创新的新课题。“目前期货交易相关保险主要是财产保险类,保障的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对于标准仓单安全所涉及的信用风险,由于业务环节复杂,国内信用体系和法律环境尚不健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这正是我们要努力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交割仓库目前投保的传统的财产保险,解决了对库存商品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商品损坏或灭失风险,但并不包含道德、信用、法律诉讼等安全风险。而引入新的仓单保险机制,将道德、信用、法律诉讼等引起的商品安全风险纳入保险范围,或可成为从根本上解决仓单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一些与会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表示,将积极研发涉及标准仓单的保险险种,使得期货市场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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