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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5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干部借调乱象当治
杨红岩 袁 浩

据报道,近年来一些地方对工作借调越来越随意,借调人员越来越多,借调时间越来越长,借调形式花样百出,由此滋生出懒政、怠政等“机关病”,有的更暗藏腐败。

借调干部,顾名思义,就是从各个单位临时借到上级机关工作的干部,对促进人才交流、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具有积极意义。不过,不合规定地借调干部,也会带来诸多问题:一是导致懒政行为。一些单位正式人员在其位而不愿谋其政,干起事来只好伸手借人,于是出现“有编制的整天晃荡,借调的人员总是忙晕”之类机关怪现状。二是“曲线扶正”。由于公务员凡进必考的制约,一些“有来头”的借调人员将此作为“特权就业”和当“准公务员”的捷径。三是滋生腐败。一些领导干部看准下属单位一些人员“追求进步”的要求,将“借调”搞成变相升迁,进而演变为敛财之道,有的被借的人是花了大钱、通过各种关系疏通之后才被“借调”的。

笔者以为,必须完善和用好管理制度,把借调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其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的执行力。我国在干部人事工作中推行“三定方案”已有很多年,但定人不定岗、定岗不定责、定责不问责等“机关病”仍时有发生。一旦遇到中心工作,难免手忙脚乱,借调干部也就乘“虚”而入。

其二,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严格编制管理,系统地清理违规借调人员,对确实需要保留的,应遵循相关规定,使其借得合理、科学、规范;确属于“过度借调”的,应尽快调整归位,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其三,要加强责任追究。进一步严肃人事调动纪律,完善对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渠道的监督管理,使“凡进必考”成为一种铁律,对那些企图通过借调搞变相进人、甚至变相腐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防止借调过程中的种种权力腐败隐患。唯有如此,才能够彻底解决“借调”干部中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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