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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5年4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和谐凝聚发展力量
本报评论员

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劳动关系更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在刚刚出台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中央从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问题出发,明确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有建设性、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意见。各地各部门都应深入研究、抓紧落实,以积极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凝聚经济社会发展力量。

在我国建设、发展的任何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都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大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加强我们党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特别是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迎来关键之年,我们需要通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最大程度地激发人民的劳动潜能和热情,充分调动劳动者、经营者和投资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未来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从这个意义上看,建立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国对劳动关系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持续推进,巩固劳动合同制、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推动建立职业年金……一项项尊重劳动、保障劳动的重磅政策接连而出,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成效显著。但也应该看到,当前劳动关系领域累积了一些新问题。比如,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法律、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跟不上时代的要求,亟需调整;有些企业用工不规范、劳动条件差、工资收入分配不合理、职工安全健康难以保障;劳动力市场秩序尚不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需要加强,人文关怀环境有待构建……这些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和持续创新逐步化解和改善。对此,必须充分认识劳动关系对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意义,让“和谐”始终成为其“主旋律”。

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劳动力资源配置、流动、激励等制度安排,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激励每个中国人都为实现美好梦想而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凝聚起改革发展的磅礴力量,让“中国号”巨轮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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