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出,要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着力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要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探索创新,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可以说直指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以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
当前,公立医院逐利主要依靠两种手段,“以药养医”和“以检养医”。对于“以药养医”问题,最初采取的是通过限制药品最高零售价和医院按比例加成销售的方式来管制,但仍无法有效抑制公立医院药价虚高问题,随后又出台了统一招标采购、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等政策,但调控效果仍然不理想。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上还是在经济利益驱使下,药品在医院的加成、“明扣”虽然被遏止,但实际上却变成了“暗扣”,医院的逐利动力和手段并没有减弱;另一方面,医院虽然在药品上不能有效和光明正当的实现利润,但却“堤内损失堤外补”,把在药品方面不能实现的收入损失,转移到医疗检查上来,又产生了“以检养医”的新问题。
比如,最近备受关注的“医检不互认”问题,这其中固然有各地医疗水平差距、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建设资源共享不够等客观原因,但本质上仍然是公立医院的直接经济利益使然。尽管目前绝大部分公立医院是事业单位,享受一定的国家财政补贴,但实际仍面临着较大的自我创收压力。而医院创收除了药品之外,目前更主要依靠的就是医疗检查方面的收入。不推进、慢推进“医检互认”,或变相执行“药品加成”、实施“暗扣”等手段,就可在有效增加医生业绩收入的基础上,达到增加医院创收的目的,这正是“以药养医”、“以检养医”长期以来难破除,相关公立医院“除利”政策难执行、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所在。
因此,在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不能就破除逐利制度而破除,而要明确公共财政的作用。否则,即便是在政策强力推行下,短时间内公立医院表面杜绝了“以药养医”和“以检养医”的逐利机制,但并不排除有关医院改头换面产生新的逐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