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与挑战,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性变化和特点,我们要坚持全面创新,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靠改革释放创新活力,让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风起云涌,创新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创新能力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面对传统比较优势减弱,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国际竞争加剧的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纵观全球,科学研究、技术创新、高等教育、经济发展一体化发展趋势越发明显。为增强创新能力,各国都在探寻打破创新资源壁垒,促进政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协同创新已经成为各国提高创新能力的全新组织模式,成为全球科技创新活动的新取向。协同创新模式适应“大科技、大开放”的时代特征,着力构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加快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以及创新链各环节之间的技术融合与扩散,促进技术链和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成为推动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关键环节。
加强全面创新,有利于增强创新驱动的创新能力。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根本在于提升创新能力。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康奈尔大学和欧洲工商管理学院联合发布的《2013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综合创新指数位居世界第35位,且连续三年下滑。同时关键技术自给率低,关键领域受制于人,对外技术依存度高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
加强全面创新,要让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打破国别、行业界限和体制壁垒,深度融合、协调一致、优势互补,让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科学家和企业家能直接交汇和协同,有效克服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两者的脱节问题;要构建研发协同平台,形成庞大的立体创新网络,有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化水平,解决创新驱动的创新能力问题。
加强全面创新,有利于建立创新驱动新体制。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前提是建立有利于创新驱动的新机制。推动创新发展的主要力量,不是科技的自身演进,而是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制度设计,以协同创新为导向的科研体制改革是建立创新驱动体制的重要环节。
长期以来,我国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科研管理体制导致产学研创新资源难以协同共享,产学研各环节间不能有效链接,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相互脱节,创新链和产业链分离严重;现有科研经费投入体制、科技人员考核机制、科技项目遴选机制、科研成果评选机制也使得科研重复建设、浪费巨大、科技创新的整体效率低下,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难以进行。
加强全面创新,必须破除影响创新的制度和机制障碍,建立创新资源聚集机制,克服目前科技创新中分散封闭、交叉重复等现象;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消除科研设备仪器分割独占的弊端;建立协同创新运行机制,包括信用机制、统筹协调机制等,确保协同各方高效进行创新活动;完善协同创新利益机制,包括知识产权与成果保护机制、许可使用机制以及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等,确保协同各方主体利益,打破科技成果转化不畅障碍;建立健全协同创新评价和激励机制,把全社会的力量和智慧引导到协同创新上来。这一系列协同创新的机制建设,将构成创新驱动新机制中整合创新资源,提高创新效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创新驱动保驾护航。
加强全面创新,有利于为创新驱动形成新产业。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核心在于推动产业发展。当前,决定经济发展的物质资源和劳动力因素已经弱化,支撑科学发现并转化为产品的创新要素作用日益凸显。科学发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时间已经缩短到几年,甚至几乎同时进行。经济发展速度主要由科学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决定。大数据浪潮、3D打印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领域的技术突破,将催生创新型产业,引发产业革命性的变革。世界各国都更加重视利用这次历史性机遇,占领世界经济和科技的制高点。
然而,虽然我国GDP总量已排名世界第二,现有的资源容量(尤其是土地和能源)难以支撑经济的持续增长,产业结构不合理,转型升级能力弱,产品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缺乏全球竞争力。必须寻求经济增长新的驱动力和增长点。
加强全面创新,必须紧密围绕产业发展这一核心。大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整合国内外校企创新资源,引导联盟按照产业技术路线图对重点产业核心技术、关键产品和重大装备进行研发,实现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性、全局性的核心共性技术突破,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先导性、支柱性产业;要建立将知识创新成果在全社会推广和共享的新机制,只有当全社会都能采用创新成果时才能实实在在地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新产品、新项目、新产业,才能真正谈得上创新驱动发展。
(作者单位分别为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