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理论周刊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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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5年3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消费“马车”跑得更稳更快
黄新秩

消费、投资、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消费需求是最终需求,是最大的根本性需求,也是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最宝贵的资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使消费继续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基础作用。新常态下,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让消费“马车”跑得更稳更快、更好发挥基础性作用尤为重要。

这些年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高。2014年,全年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1.2%,比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高2.6个百分点。消费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消费驱动型经济模式初步显现。但就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情况看,总体消费水平还不高、余地还很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作为经济第一驱动力的地位并不稳固。

让消费“马车”跑得更稳更快,就要对消费的变化有充分的认识。过去很长时间,消费呈现“模仿型排浪式”特征。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三大件”(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八九十年代的“新三大件”(彩电、冰箱、洗衣机),都带有这种消费特征。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居民财富的不断积累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人们对于物质财富的理解、对于社会形态的认识、对于个性体验的感受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也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消费模式和行为。我国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已基本结束,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渐成主流。与此同时,产品服务供给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高质量、创新型、个性化、体验式产品服务的供给能力还不足。最近网上热议的中国游客去日本抢购马桶盖、电饭煲、陶瓷刀等现象,正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国内产品服务供给仍难以有效满足消费者“好用”、“耐用”、“享用”等更高层次需求。

顺应消费变化,让新常态下的消费“马车”更稳更快,一要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让群众“能”消费。老百姓的腰包鼓了,花钱才有底气。增加居民收入,是新常态下扩大消费的根本前提和重要基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初次收入分配和二次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要始终把就业问题放在首位,促进各类群体就业,通过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居民有能力消费,从而使需求潜能转变为现实消费,以带动经济发展。

二要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群众“敢”消费。中国人的储蓄,大都是“预防性存款”。释放消费潜能,必须减轻群众的“预防性”压力。要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养老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这些措施,降低老百姓“预防性存款”的冲动,让未来的支出更加明朗化、可预测,从而改善心理预期,增强消费意愿,增加当期消费。

三要创新产品服务供给,让群众“愿”消费。模仿型排浪式消费阶段基本结束后,“羊群效应”没有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创新供给激活需求的重要性显著上升。企业要紧紧抓住产业革命的契机,加大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科技、管理、市场、商业模式创新,形成自主品牌,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真正实现“中国创造”。可利用大数据分析和现代技术手段,主动研究并创造市场和消费需求,推出更加符合消费者个性需求的“私人定制式”产品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消费者满意度。政府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和政策环境,创造条件让各种创新要素充分释放活力,让13亿人的智慧在创新创业中涌流。通过这些措施,让老百姓真正愿意在国内消费,愿意购买中国自己的产品和服务。

四要优化提升消费结构,让群众“乐于”消费。认真研究分析不同收入、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群体的消费特点和消费偏好,推动形成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特色鲜明的各类细分市场,形成更多的消费“小浪”。在满足传统意义上的实用需求、基本生活需求等“硬需求”基础上,更加注重满足群众的社交需求、体验需求、精神需求等“软需求”,大力发展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旅游休闲、教育文体、养老健康家政等消费,努力培养新产业、新业态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

五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群众“放心”消费。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从严从重查处制售“黑心”食品、有毒食品等违法行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规范消费秩序,强化消费维权,严惩“宰客”、“欺客”等不诚信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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