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近日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甚至导致出现过劳死或自杀现象。点名批评,让在管理方式上一直饱受诟病的富士康再度被推向风口浪尖。
几年前,富士康公司接连发生的数起员工坠楼事件,曾引发社会对劳动者权益的广泛关注。此次再度因忽视劳动者权益保护被点名批评,说明如果任何个案背后蕴含的普遍性病灶不被发掘出来,其教训就不可能被真正吸取。
长期以来,劳动力成本低一直是中国制造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优势。在丰富的劳动力供给、低廉的用人成本面前,一些企业长期忽视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超时加班、非法用工、克扣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尽管有《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少数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往往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而企业和劳动者地位、权利的不对等也使员工在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选择隐忍。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以法律为后盾,只有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实现“违法必究”,才能避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一再上演。一方面,劳动行政部门必须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督体系,规范企业行为,一旦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于一再违法仍不整改的则要加重处罚,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杜绝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企业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一味靠低工资拼竞争的时代正在慢慢远去。企业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必须做到合法合规,只有依法经营,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才能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