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 国家统计局依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主要指标进行了测算,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1351亿元,与GDP的比值为3.63%。其中,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20081亿元,比上年增加2010亿元,增长11.1%,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1个百分点。
按行业分,文化制造业增加值9166亿元,占42.9%;文化批零业增加值2146亿元,占10.1%;文化服务业增加值10039亿元,占47.0%。
按活动性质分,“文化产品的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12695亿元,占59.5%;“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8656亿元,占40.5%。
在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创造的增加值为3495亿元,占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