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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标本兼治除顽疾
曾金华

多年来,人事管理和财政资金管理存在漏洞,执行过程监管不力,使一些人有机可乘。与此同时,处理“吃空饷”相关人员时,往往高举轻落,使“吃空饷”不少人存在侥幸心理,继续采取五花八门的手段“吃空饷”。

当前,治理“吃空饷”问题须严肃法纪,形成不敢、不能、不想“吃空饷”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吃空饷”现象。

一方面,应完善人事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堵住“吃空饷”的漏洞。编制、人社、财政、预算单位等应共同负责好工资发放管理,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审计部门应强化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在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方面,预算公开尤为重要。当前正在进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对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阳光预算”进行了全面规定。这不仅能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提升政府公信力、治理“吃空饷”问题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地各部门应确实按照要求对预决算进行公开,尤其是对有关支出的公开应进行细化,接受社会监督。

另一方面,应严肃法纪,以法治化手段治理“吃空饷”,对“吃空饷”责任人严肃依法依纪惩处。“吃空饷”是对公共财政资金的蓄意贪占,其危害性往往和其他非法占有公共财政资金或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的行为相近,单纯的追缴资金、辞退人员等处罚措施对该行为的威慑力尚显不足。因此,除了对相关人员追究违纪责任外,还应研究、明确如何定性各种“吃空饷”行为。比如,对相关人员的行为要区分是一般的违纪行为,还是构成了贪污、诈骗或者渎职等行为,并以纪律、法律进行相应严肃惩处,既要追究吃空饷的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安排、纵容他人吃空饷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吃空饷”的违法成本。

只有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以长效机制和法治手段进行严厉遏制,“吃空饷”才有可能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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