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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南:取消农业户口实施居住证制度
记者王伟

本报讯 记者王伟报道:河南省日前正式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进城的农民如何落户?

《意见》提出,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按照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镇、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100万以上的大城市及省会城市四个等级,实施相应落户政策。

其中,现阶段对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实行“全面放开”,农民工只需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就能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作为省会城市,郑州将实行积分落户政策,以进城农民的合法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指标,“攒够积分”即可成为郑州市民。

农民要换户口,原有土地收不收?

《意见》明确,“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同时,河南还将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探索集体收益分配权市场化。河南将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对自愿退回宅基地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同等情况下将优先安排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进城农民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根据《意见》,农民到城里居住半年以上,就能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将享有和当地市民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按照规划,到2020年,河南省将努力实现1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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