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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援外工作绝不能出现“豆腐渣”工程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详解《对外援助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 李予阳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未来我国将根据实际能力和受援国的需求扩大援助规模,新增援助资金主要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周边国家倾斜

今年11月15日,商务部发布《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这是我国在对外援助管理方面颁布的第一个综合性的部门规章,对我国对外援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12月8日,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围绕我国对外援助工作的成绩、原则和重点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过去60多年来,我国共向16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近4000亿元的援助,共建设了2700多个成套工程项目,这些工程项目很多在当地都是标志性的建筑,成为中国和受援国家友好合作的一座座丰碑。我国还派遣了60多万援助人员,培训了近1200万受援国各类人才和专业人员。

商务部部长助理张向晨说,《办法》在总结我国援外工作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确立了援外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夯实了援外管理的法治基础,是深化援外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援外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内国际形势的变化,商务部从今年3月启动了全面深化援外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办法》是援外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个管理办法公布之后还会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文件,使这个改革有一套法律制度体系来支撑。

张向晨介绍,《办法》是一个改革文件,在多个方面体现了改革思路。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把管理的重点转向宏观政策研究、法规制度建设、项目立项和评估等工作上来。二是创新援外项目实施管理的模式。传统上由中方实施援外项目转向逐步推广和受援方合作,由受援方来实施一些项目。三是抓好援外项目的立项前期管理,增强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四是建立健全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五是完善竞争性的援外招标制度。选择最好的企业做最好的工程,引导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六是落实援外项目的质量保证责任。

张向晨强调,援外工作事关国家形象,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马虎,也绝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办法》中明确将成套项目建成后的长效质量保障和配套技术的服务纳入管理范围。对于实施主体在合理的年限内要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对于不履行质量保证的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实施主体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商务部援外司副司长俞子荣认为,此次创新援外项目的实施管理模式包括推进“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的模式改革,落实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在有条件的受援国推广本土化的项目实施模式,并建立和健全针对援外项目全过程的评估制度。他表示,评估一直是现行援外管理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我国重实施轻评估,西方现行的援助做法有很强的借鉴作用,这也是下一步创新援外项目管理模式很重要的方面。

针对一些西方媒体批评中国对非援助的目的是掠夺资源和抢占市场的说法,商务部援外司副司长刘俊峰表示,这一指责毫无根据。中国对外援助的目的是帮助受援国脱贫解困、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中国对外援助提供的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主要用于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提供的优惠贷款主要集中在交通、通讯、电力等重大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的项目上。

商务部援外司司长王胜文也认为,中国的对外援助坚持平等相待,并重信守诺,注重民生发展,注重受援国的能力建设。如为受援国培养人才,通过技术合作、派遣医疗队和志愿者等方式为受援国就地培训大批人员,对增强受援国自主发展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展望我国下一步援外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张向晨表示,新形势下,中国对外援助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周边受援国呼应中方战略提出了一系列的援助要求,我国将根据实际能力和对方的需求来扩大援助规模。

据悉,新增援助资金主要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周边国家倾斜。围绕“一带一路”的战略规划来重点实施一批重大的战略项目,推进与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并在沿线和周边国家重点推进民生项目,加强与周边和“一带一路”国家的人力开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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