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1日讯 记者王轶辰报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将组织6个巡视组于10月下旬至12月底,对重点地区煤矿安全进行督导巡视。
此次巡视范围为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所在的黑龙江、吉林、河北、湖南、云南、四川、重庆、陕西、甘肃、贵州、河南、广西12个省区市。巡视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全面实施煤矿安全生产“1+4”工作法的情况;二是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开展情况;三是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情况;四是煤矿“打非治违”情况;五是矿山救护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六是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