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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王宗智认为—— 监管应跟上金融创新脚步
本报记者 钱箐旎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负责金融监管的副局长王宗智认为,一些“新”的金融参与者大多游离于监管之外,缺少足够的监管和审查,导致许多新兴互联网业务受到网络及其他相关技术潜在风险的威胁,某些在线金融交易甚至还暗含洗钱风险。

近年来,技术进步使得一些机构可以提供传统上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如手机支付服务和众筹等。虽然手机支付能让人们享受更多金融服务,众筹能为小企业提供获取启动资金的新渠道,但在这些新鲜事物背后也隐藏着新的风险。

这些不断出现的潜在风险使得世界各国监管者需要不断修正和完善相关的监管法规。“监管的目标始终没有变,即保护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利益、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与健康。”王宗智认为,不管提供金融服务的渠道是什么,类似的金融产品或活动都应受到一系列共同的监管约束,避免再刺激这些金融活动流向监管不足的领域,进而产生更大风险。

王宗智认为,总的来说监管者需要在金融创新与审慎监管之间找到平衡,既不能扼杀创新积极性,也不能让其游离在监管之外。从当前情况看,首先要做的,是将一些未受到监管的业务或活动纳入到金融监管的领域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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