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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企业违法排污要标本兼治
林火灿

近日,湖北恩施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排污,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有关人员将被依法追究责任。该案暴露出企业违法排污的“冰山一角”。

最近,不少地方政府都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亮剑。例如,广东佛山全面排查涉嫌违法排污企业,并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企业立案侦查;甘肃兰州环保部门对9家违法排污企业亮“黄牌”;内蒙古赤峰市通过采用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夜查相配合等形式,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打击……

各地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高压态势,表明了严格执法、向污染宣战的决心,也反映出目前各地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仍十分严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持续加大。

加强企业违法排污的执法检查和治理,对违法排污企业坚决亮剑、祭出重拳,不仅能使企业为自身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付出必要代价,更能对企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从而敦促企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使企业违法排污的恶习得到根治,靠的不止是一两次突击性的执法监督检查,更不是一纸“罚单”。否则,执法检查活动结束,违法排污治理的风声一过,很多企业就会故态复萌。

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之所以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从根源上说是错误的政绩观作祟,习惯于当前粗放的发展方式。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国环境违法成本偏低,一些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往往得不到有效监管;有些地方虽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处罚,但罚金数额小,远不能起到警示作用;加之一些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和人员收“好处”,放弃责任,为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背书,造成了不少企业在排污问题上更加肆无忌惮。

解铃还需系铃人。要根治企业违法排污,首先必须依靠法治手段,提升环境违法成本,彻底改变目前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对违法排污企业坚决予以重罚,使其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甚至倾家荡产,不能让安分守法的企业吃亏,更不能让违规排污的企业有钱赚。

与此同时,要充分利用财税和金融政策的杠杆作用,提高排污费收费标准,对违法违规排污的企业采取不予信贷支持、不享受税收优惠等手段,让企业形成保护环境的自觉行动。

此外,还要加强企业违法排污的领导干部问责,使领导干部树立科学政绩观,使其避免盲目追求GDP增长,忽视生态环境付出的巨大代价;使其敦促企业在治理污染与稳定增长走出新路子,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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