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伟报道:近日,海南省通过了《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首次将党委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考核,明确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办法》规定,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不达标的单位、一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3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市县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加当年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和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