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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充分释放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活力
来有为

近年来,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势头,涌现出了一些新兴业态和新增长点,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不过,从总体上看,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质量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结构不合理,是我国产业发展链条上的薄弱环节,对相关产业发展、资源有效配置和价值创造的促进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我国生产性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进展缓慢,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不足。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策创新做了总体部署,力求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扩大开放等方面,《意见》推出了许多具有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一是放宽生产性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长期以来,我国生产性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高,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过多,一些行业因为事实上的进入壁垒导致内资、外资难以进入,限制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也与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相违背。针对上述问题,《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不得对社会资本设置歧视性障碍,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减少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加快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二是大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生产性服务业是典型的“轻资产”行业,行业内的企业通常以拥有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知识产权、营销网络、商业模式等新型生产要素和无形资产为主,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小。生产性服务企业在“轻资产经营”模式下缺乏可供抵押融资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质押政策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生产性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手续烦琐,成功率低,筹融资较为困难。为加强金融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意见》推出了一些有力措施,比如,支持节能环保服务项目以预期收益质押获得贷款;研究制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商业保理等多种方式融资的可行措施;建立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根据研发、设计、应用的阶段特征和需求,建立完善相应的融资支持体系和产品。

三是完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税收政策。近年来,我国营改增试点效应明显,税制改革红利不断释放,促进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在此基础上,《意见》根据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对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补充和调整,规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意见》还提出,研究适时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范围,制定产品退税目录和具体管理办法。

四是加大对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面对的是全球竞争。促进我国生产性服务企业“走出去”,使其全面融入国际服务产业链条中,是提升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意见》加大了对生产性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力度,具体政策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托现有产品贸易优势,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简化境外投资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境外投资的便利化程度;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营销渠道,积极研究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快递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加快跨境电子商务通关试点建设;鼓励设立境外投资贸易服务机构,做好境外投资需求的规模、领域和国别研究,提供对外投资准确信息,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咨询服务。

五是优化生产性服务业用地制度。在工业化进程中,生产性服务企业获得土地的成本相对较高,并且很难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意见》着力优化生产性服务业用地制度,要求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促进节约集约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示范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土地利用工作的协同指导。

此外,《意见》还推出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其他一些政策措施,比如建立完善主要以市场决定价格的生产性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服务价格;加快落实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等等。这些都有助于增强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活力,充分释放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潜力,推动我国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升级。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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