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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9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预算更加规范透明
曾金华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彰显了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中法治发挥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是在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后,国家以法律形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规定着政府的钱从哪里来、该怎么花,涉及各级政府的行为和千家万户的利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正是财政在国家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决定了实行财政法治,将预算、税收等纳入法律轨道和接受法律调控的必要性。

本次预算法修订可谓“十年磨一剑”。之所以经历长时间的修改、审议,是因为预算制度高度重要、高度复杂,对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多方面影响巨大,牵一发而动全身。修订后的预算法,体现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改革方向,也显示出规范、约束政府收支行为的立法意图。

首先,从法律上确立了所有财政收支全部纳入政府预算,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这是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乱花钱、违规“三公”消费、“小金库”等问题有望得到治理。同时,确立了预算公开的原则,从制度上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政府收支行为的监督,有利于打造“阳光政府”、“责任政府”。

其次,硬化了预算对政府支出的约束。而硬化预算约束力,将有利于解决政府随意编制或调整预算、挪用资金等问题,保证财政纪律,提高资金效率。

再次,规范了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过去不规范、主观性强的财政资金配置方式,导致出现了诸如“跑部钱进”之类的乱象,损害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影响了资金的优化配置。新预算法对财政转移支付的约束和规范,有助于保证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

20年来首次预算法大修的结束,也意味着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的开始。要想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现代预算体系,还需推进各项工作。当前,应尽快根据新法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提高其可执行性。同时,“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切实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各级政府的行为准则,将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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