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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8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普定:土地流转经营权 可用以抵押贷款
本报记者 吴秉泽

日前,贵州省普定县向思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了全省第一本《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思源公司以土地流转经营权作抵押,获得普定县农村信用联社900万元贷款。

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缺乏的困境,普定县以土地流转经营权确权颁证为切入点,选择1至2户实力相对雄厚、产业示范效果明显、有贷款需求且有偿还能力的农业企业作为试点,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

在借鉴其它地方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普定县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据了解,普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以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需经过合同签证、确权颁证、价值评估、发放贷款等程序。

下一步,普定县将扩大土地流转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和抵押贷款试点范围,并以此为突破口,建立完善农村资产抵押登记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推动农村各项改革有机衔接、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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