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常熟市某化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先生来到常熟法院,提前兑现了清偿债务的承诺。“如果不是你们灵活执法,给我公司喘气的机会,我公司早就垮掉了。”周先生紧握执行法官的手说。
2012年7月,周先生的公司因资金断链,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处于破产边缘。不想屋漏偏逢连阴雨。另一家化纤公司就在此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先生的公司支付所欠货款45万元,并对公司的机器设备申请了财产保全。
法院判决后,权利人于2013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几乎将周先生公司的重生之路彻底“堵死”。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公司长期以来存在着业务往来,申请人也是迫于周先生公司的经营现状,存有疑虑,才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的。执行法官到居委会了解情况后得知,周先生的公司原本经营不错,2012年7月因投资失误加上淡季才导致经营困难,而且这家公司负债不是太多,如果法院在执行措施上能帮一把,公司还是有“重生”希望的。
为避免“两败俱伤”的后果,执行法官有针对性地做双方工作,组织协调,并让申请人详细了解周先生公司的发展前景,重拾信心。2013年10月,在周先生愿意用自己个人名下的部分财产折抵部分债务,并对未来分期付款义务提供个人保证的情况下,申请人表示愿意与其和解,并达成一致协议,按照协议,最后一期付款时间为2017年6月底。周先生的公司因此得到了喘息机会。
几个月后,周先生的公司步入了正轨。2014年6月底,在该公司承诺的第一期还款时间到来的前一天,周先生如期来到法庭,一次性付清了公司所欠货款,提前兑现了承诺。申请人与周先生公司也继续业务往来,双方再续合作伙伴之缘。
(曾昊清 罗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