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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市场发挥 更大的作用
振 法

市场化的重要目的是明确举债偿债主体,加强市场约束,提高地方政府的信用意识,建立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运行机制

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市场化”是基本原则。作为债券市场的一部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交易也应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市场化的重要目的是明确举债偿债主体,加强市场约束,提高地方政府的信用意识,建立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运行机制。从广东发行首单自发自还债券的过程看,“市场味儿”很浓,尤其体现在信用评级、信息披露、承销发行等环节。

当然,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仍在探索中。目前,包括试点省份在内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要想实现高度市场化还需努力。当前,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市场约束:

一是信用评级。独立、客观、公正是信用评级的生命线,作为债券发行主体的地方政府,不应干预评级过程,并要为评级提供必要、充足的信息。要使评级报告准确反映地方政府的信用,为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如果内容不客观、公正,评级报告将沦为“花瓶”,对投资者失去价值,评级环节也将变成摆设。同时,必须培育政府债券的评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要有一定数量的评级机构展开充分竞争。

二是信息披露。良好的债券信息披露对促进地方债券顺利发行、提高地方债券市场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是市场监督地方政府的有效途径。地方政府应及时、全面披露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等信息,不能选择性地“报喜不报忧”。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还要推行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即政府的“资产负债表”,向社会公开政府家底。目前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有很多经验可资借鉴,其特点是制度完善、市场约束强。试点地区可逐步细化地方债信息披露标准,扩大地方债信息披露内容范围。

三是发行定价。目前,已经完成发行的广东和山东两地,地方政府债券的利率与国债持平,甚至低于国债。从国际经验看,国家信用高于地方政府信用,国债利率一般低于地方政府债券利率。这次两省发行债券的定价水平,引发了是否受非市场化因素影响的疑问。客观地说,广东、山东财政实力雄厚,经济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地方政府债定价水平相对偏低具有一定合理性。同时,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刚开展,高度的市场化需要一个过程,定价问题引发争议也属正常。在发行各环节高度市场化以后,当债券价格最终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时,无论高低都将会被市场所接受。

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还需要完善投资者结构、提高债券流动性、培育一级和二级市场等。这需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评级机构、承销机构、投资人等各个主体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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