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法 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7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诉前劝导 终将纠纷化解

“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是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但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优选择。况且打官司不一定就会赢……”这是浙江省诸暨市法院枫桥人民法庭诉讼便民中心劝导书上的一段话,犹如一粒清心丸,让怒气冲冲的当事人在立案大厅冷静下来,理性考虑矛盾解决途径。

2011年上半年,来自江西省乐平市的张某等7人受雇在浙江某门业工地机修车间工程做小工,工程完工后,老板以各种理由认欠不还。张某无计可施,只好拿着状纸走进法庭大门。

立案人员审查材料后,跟张某等人说,“这个案件可以先进行诉前调解,如果解决了就不用花诉讼费了,不能解决也能立刻立案”。张某等人听后,觉得立案人员挺为他们着想,便同意将案件转至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随即打电话通知欠薪老板来法庭进行调解。经过劝说,终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了付款期限。

每个工作日,诉讼便民中心的电脑QQ发出“滴滴”的响声,值班干警密切关注是否有“活”可接,可以随时指导调解组织调解员依法解决纠纷。

“自开通QQ视频指导后,枫桥人民法庭通过视频的方式,联合诸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枫桥调解中心和村调解联络站已经成功调解多起纠纷。”枫桥人民法庭庭长寿文光说,为了满足群众的需求,枫桥人民法庭还加大案件回访力度,通过电话、视频、上门等方式,做好案后的化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