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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6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构筑农民售粮安全网

目前,在农村有一些走村串户的粮商,打着“高价收购”的幌子,骗收农户的粮食,还有个别不法粮商恶意拖欠农户粮款。当前,我国粮食生产仍然是一个高风险、低效益的产业,如果农民辛辛苦苦收获的粮食遇到了收粮骗子,无疑是雪上加霜。

笔者认为,规范粮食收购市场、规避农民售粮风险,需要政府、市场管理部门、执法机关共同构筑农民售粮安全网。

首先,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发挥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备案、审查粮食收购法人的经营资质,对非法收购的商贩要依法打击。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售粮农户的举报,严肃查办恶意拖欠农民粮款的案件。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庭应用足用活法律武器,及时受理、查办售粮农户讨要粮款的经济诉讼案件。

其次,应通过大力宣传,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农民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粮食交易时,农户首先应向粮商索要规范的交易凭证;售粮时应与粮商签订售粮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

(安徽省天长市 宣金祥 范正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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