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院士大会期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分别“大修”各自章程,推进院士制度改革。这些改革方案直指社会反映强烈的行政化、功利化等问题,从改革院士遴选制度、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规范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等方面着手,使院士制度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定位。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
重点强化学术导向
“院士制度是国际科技界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我国院士制度的建立始于1955年中国科学院学部的成立。在近60年的实践发展中,两院多次修订完善院士章程和相关实施细则,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院士制度。”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截至2013年底,累计有2149名杰出科技工作者当选为院士,中科院院士1247名,工程院院士936名,其中有34名为双院士。
谈及改进和完善院士制度的必要性,这位负责人表示,一切制度的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我国院士制度也是如此,这样才能适应全球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趋势,适应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院士群体示范引领作用的新要求。特别是实践过程中,我国院士制度在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兼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方面出现了一些社会关注、科技界关心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通过改进完善院士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兼职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强化学术导向,减少行政干预,使院士制度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定位,使院士成为全社会的明德楷模,不断健全中国特色院士制度,更好地发现、培养拔尖人才,更好地服务院士群体,更好地调动院士积极性,更好地发挥院士重要作用,激发整个科技战线和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同时,充分考虑院士群体现状,以及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统筹兼顾、科学设计,确保改进完善院士制度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五项举措推进改革
据介绍,这次改进完善院士制度从5个方面着手——
在改革院士遴选制度方面,一是改进候选人推荐(提名)制度,取消部门、地方和军队等推荐渠道;二是完善增选机制,在院士增选流程中增加全体院士终选投票环节;三是完善投诉分类调查机制,明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在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方面,一是调整学科布局,院士增选时要重视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重点领域的人才遴选,提高来自工程科技一线的当选院士比例。二是更加注重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
在规范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方面,本次改革对院士从工作岗位上退休做了制度设计,明确了院士退休年龄,并设立了一个过渡性的办法。院士从工作岗位上退休后,院士称号保持不变,还可以通过返聘、参加学术活动等方式继续参与教学科研工作。
在规范院士兼职和待遇方面,一是提出院士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可从事本专业领域的兼职,兼职情况应在本学部公开,并报两院备案,如有取酬应如实申报、依法纳税;二是继续执行国家明确规定的待遇政策,逐步清理和规范地方、部门制定的与院士称号挂钩的不合理待遇政策。
在发挥院士在决策咨询方面的重要作用方面,要充分发挥两院国家科技思想库作用,将战略咨询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决策程序;鼓励院士运用专业特长,科学诠释社会关注问题,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同时,要求项目、人才、学科、机构、奖励等评审评估评价活动不与院士身份过度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