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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公”经费公开标准还需完善
本报记者 崔文苑

今年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

由于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的口径,各地“三公”经费统计可能存在差异,下一步应该逐步细化条目

“三公”经费公开,实质上要公开财政支出的哪些是合理、合法的,这才是接受社会监督的关键

财政部日前明确表示,今年将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这向我国打造阳光财政的目标又进一步。

“今年‘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和力度超过往年。”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根据今年的政府信息工作要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白景明表示,这将进一步压缩腐败空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公”经费公开政策实施3年多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逐年加大。但有些部门公开得过于“模糊”、公开标准不够完善等,仍与公众期待存在差距。那么今年“三公”经费公开有何新的亮点,下一步还将在哪些方面加以推进,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仍需细化条目、完善标准

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正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但由于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的口径,“三公”经费统计时各地可能存在差异。因为政府支出分类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按支出功能划分,按细化程度分为类、款、项3级,主要反映各项政府职能等,例如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公共安全等;二是按经济分类划分,按细化程度分为类、款两级,反映经费的具体用途,例如人员工资、基本建设、商品购买等。但是“三公”经费的项目不属于上述分类体系,难以与之相对应,只能从按支出功能划分的科目中整理出来。而且,除了财政拨款外,各级政府收入还包括经营收入或者基金收入等,会导致一部分“三公”消费没有公布。

此外,“三公”经费由于缺乏权威统一的口径,导致一些开支“模糊”呈现,下一步应该逐步细化条目。以北京市财政局为例,该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约为6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11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8万元。“虽然北京市财政局对公务用车一项公布比较仔细,但是并没有公布公务车数量和型号,我们也看不出来是多了还是少了。”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表示。

因此,业内人士建议,在进一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的同时,还需尽快研究界定“三公”经费概念和口径,健全和完善支出标准,并严格审核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要让老百姓“看得懂”

国务院近日下发《2014年政府信息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根据中央部署,我国将在2015年之前,力争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部公开。这一规定迎来公众一致好评。

对于“三公”经费公开,不仅是公开数字的表层问题,实质上支出哪一部分是合理的,哪一部分是合法的,这才是接受社会监督的关键。老百姓只有看懂并了解“三公”经费的使用过程,才能作出最直观的评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三公’经费应该让人民群众看明白,才能做到有效的监督。也就是说,以后大家对‘三公’经费存在质疑时,一些单位部门不应该以‘公布了,大家也看不懂’来当借口、搪塞。”

因此,专家建议,政府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同时,还应更深入细致地向公众解释每一笔钱是怎么花的,同时要把管理制度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监督政府有据可依,充分发挥各渠道监督作用。“三公”经费真正做到“让公众看得明白”的公开,也将促进建立完善预算透明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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