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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陈代表的议案 为啥“抢手”
本报记者 陈 静

第一次见到《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代表,是在3月4日下午广东代表团举行的人大议案讨论会上。会议刚结束,就有其他代表来找她,“你提的那份议案呢,快拿来,我要签一下。”见惯了每年代表为争取联署签名奔波的身影,这个场面有点新鲜。

3月9日,记者在广东代表团驻地再次见到陈舒代表,她微笑着告诉记者,“议案在4日就拿到了规定的30名以上人大代表签名,马上就提交上去。”

议案的主题是提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一个条款,建议将村民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从目前的3年延长到5年。

为了把议案写扎实,陈舒代表去年多次前往广东增城、南沙等地基层调研,还专门去民政部门查询了大量资料,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也抓紧时间和来自农村的代表们交流。“包括内蒙古、江西等地的代表,都向我提出了类似的建议。”

为什么这么认真?陈舒代表的口气中透出坚决,“人大代表必须认真研究,反映人民的呼声和意见,公允地提出建议和议案。”

采访完毕,和陈舒代表一起下楼,正遇到深圳龙岗区南岭村社区居委会主任张育彪代表,陈舒代表迎上前说,“育彪,给我讲讲你们这些‘村改委’(村委会改为居委会)的郊区村,现在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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