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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诚信缺失 各国难容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每个个人或企业都有一个伴随其终身的社会诚信号码,个人和企业的名字可以改变,但社会诚信号码是不能改变的,个人和企业的所有信用表现,都会永远记录在这个社会诚信号码底下。而这些号码都纳入到公共信用征信管理数据库,便于企业和社会公众迅速获取信用资信信息。

国际上,许多国家的诚信准则是树立在商品买卖基础上的契约诚信。早在公元前数百年,古罗马帝国就制订了万民法,不单用诚信契约来标准商品买卖当事人两边的权益和义务,还规则了诚信诉讼的详细顺序。

在各国,都有相应的信用立法做保障。以美国为例子:美国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公平信用结账法》、《诚实租借法》等16项法律,这些法律构成了国家信用体系正常运转的法律环境。

诚信教育从娃娃抓起

在德国的青少年教育体系里,家庭是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父母则是孩子道德教育的启蒙者。家长们普遍遵守这样一个原则:教育孩子诚实守信,家长必须做出榜样。在德国一个小城的路口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为了孩子请不要闯红灯。据当地居民讲,自从立了这块牌子后,闯红灯的行人和车辆明显减少。因为家长带头为孩子做出遵守交通规则的好样子,孩子自然也会这样做,不去闯红灯。在德国,你如果随地乱扔垃圾或者在没有停车标志的地方停车,马上就会有人过来阻止你,并给你讲明一套遵守社会公德、为下一代做好榜样的道理。这种诚信氛围不仅培养了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同时也规范了成人自觉遵守社会秩序,诚信待人。

在日本,诚信教育几乎贯穿人的一生。在家里父母教育孩子不许撒谎,到学校耳濡目染的是诚实二字,在公司诚信几乎是普遍的经营理念。很多学校的校训都有诚信二字。以诚信为校训的学校在日本不胜枚举,诚信教育已经贯穿于孩子学校生活的始终。

缺失诚信者寸步难行

新加坡的一些诚信立法规定,是让人根本无法理解或者很难接受的。例如,欠账不还者首先要入穷籍,不能身穿华丽衣衫,不得进出高档场所,不得出国旅游,不得进行高档消费,否则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一年牢狱之灾。

在美国,公民失信信息只要被有关征信机构记录在案,那么即使是仅仅一两张支票迟付,都会被保留污点长达五年,而使用该征信机构数据库的银行以及其他商家就将拒绝为此人开立支票账户,拒绝使用其提供的信用卡。

德国信用制度也很有特色,一旦公民出现信用问题,如恶意透支信用卡或不及时还款,甚至逃车票被查到都会被记入征信机构的资料库。而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碰到很多困难,如申请贷款时会被拒绝或者抬高利率,要想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些大件商品时也会被商家拒绝。

英国政府和有关机构面对种种有失诚信现象采取的对策是,加强对欺诈事件的调查和曝光,以道德、经济和刑事等惩罚方式来强制改善社会环境。在英国从来没有人幻想对失信者宽容会自动使其良心发现,改邪归正,同样也没有人认为通过公示曝光这种方式约束社会信用,会使社会秩序大乱。

在加拿大,对于失信者也有着苛刻的规定。如,公民滞交房租、保险费、医疗费,甚至坐公交车不买票都可能使一个人一生烙上不诚信的阴影,他今后做任何事都会受到质疑。

而韩国的信用制度主要体现在向社会公开信用评价机构掌握的个人信用资料,以便企业和流通公司等及时查询,使信用不良者在就业或办理百货公司会员卡和申请分期付款等方面受到限制,得不到正常待遇。如果公民没有个人信用资料,做很多事情都将受到限制。 (刘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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