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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电子商务法立法正式启动
记者李万祥

本报讯 记者李万祥从全国人大财经委获悉: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组成的电子商务法起草组日前成立,并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电子商务法立法工作。

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85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1.3万亿元。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结构调整的重要着力点。

据介绍,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仅有的法律是电子签名法,这部法律解决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有效问题。但未能与全流程电子商务有效衔接,并未解决电子商务交易环节的重大问题。另外,电子商务“新模式”和市场监管“老机制”之间存在的矛盾日益突显,特别是在C2C领域,交易主体真实性、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比较突出。在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和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制定的“网规”基础上,规范市场、加强监管还迫切需要制定电子商务的基本法律。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电子商务法被列入第二类立法项目。据悉,从起草组成立至明年12月,首先进行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并完成研究报告,形成立法大纲。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将开展并完成法律草案起草,争取在本届任期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报将持续关注、追踪报道电子商务法立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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