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表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已全面完成。2013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630万套,基本建成470万套。截至11月底,开工666万套,基本建成544万套,已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2014年目标已经确定,即全年基本建成480万套以上,新开工600万套以上。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解决好群众住有所居问题,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满足群众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政府则需要“补好位”,为那些因劳动技能不适应、就业不充分、收入低等面临住房困难的群众提供能够满足基本需要的住房保障公共服务。
随着保障房建设的不断推进,各地总结出众多建设管理的好经验。比如公租房、廉租房的并轨运行,就是在总结地方并轨运行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的。
2013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起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运行,通称为公租房。并轨运行后,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覆盖最低收入、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时采取按收入从低到高排序。收入低的家庭,租金减免多一些;收入相对高的家庭,租金减免少一些。收入提高的家庭多交一点租金,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保障房退出难的问题。
与最低收入、低收入的住房保障对象相比,“夹心层”群众多具有较好的劳动技能,且有一定的住房支付能力,只是由于工作年限短、积累少,主要表现为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于是,一些地方开展了共有产权保障方式的探索。
采用这一方式的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有的还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场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配售时,在合同中明确该家庭与政府的产权份额,以及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增值所得的分配比例。
保障房共有产权模式仍在探索当中,但无疑为保障房建设管理提供了新思路,也让住房困难群众看到了完成“安居梦”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