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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展开
力争明年底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75%县级行政区域
记者吴佳佳

本报北京12月21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自2013年12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要依法严惩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对实施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果断制伏,依法严惩。

方案要求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要强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门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安全监控中心应当建设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各级卫生计生(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内部巡查守护。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要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能力。

《方案》指出,要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各地要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力争2014年底覆盖75%的县级行政区域。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衔接机制,及时引导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大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力争覆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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