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佳佳报道:“中国控烟观察——民间视角”研讨会近日在北京举行,多位中国控烟领域专家表示,我国公共场所禁烟的地方立法正在加速,并且立法质量愈来愈高,日趋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实施准则的要求,或将推动国家层面有所突破。
2013年是中国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10周年。中国如何切实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关乎公民健康权益和国家形象。不少控烟工作者、专家认为,地方的控烟立法或许能推动国家层面的控烟立法加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研究员杨杰表示,自2006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正式生效起,中国各地依照公约精神进行地方立法、修法,以及颁布和修订行政规章的城市已超过10座。这些城市从立法到执法积累了丰富经验,促使“起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被写入《国务院2013年工作计划》研究项目,这是控烟立法取得的一项重大突破。
继上海、杭州、广州等之后,2012年哈尔滨、天津等完成了公共场所控烟立法。2013年,又有鞍山、青岛、兰州、深圳等相继制定或出台法规或政令。此外,长春、北京等城市正在或已经进入立法程序。
在武汉,2013年以政令形式首次将工作场所列入控烟区域,明确“无烟”标准为“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同时将出租车、工作期间用的车都纳入控烟范围。在上海,自2010年控烟条例实施以来,全市法定禁烟场所的吸烟发生率由条例实施前的37.6%,下降了至少2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