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9526件,同比上升42.6%,共有13501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息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申诉难、监督难”,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结合贯彻执行修改后民诉法,采取一系列举措解决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畅通“入口”,让符合申请监督条件的案件都能够进入检察监督视野,是解决群众申诉难的首要环节。在刚刚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中,设专章规定了受理当事人监督申请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案件类型;列举了当事人申请监督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便于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明确了受理案件的检察院,方便当事人就近申请监督;明确了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的条件和不予受理的情形,并规定凡符合受理条件的,检察机关都应当受理。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群众申请检察监督,各级检察机关专门设置了民事行政检察接待窗口,接收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民事行政监督申请,提高了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处理效率。
(高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