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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河南延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收不良贷款的调查——
如何化解农村不良贷款
本报记者 王伟
河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深入农商户家中调研。
本报记者
王 伟摄

农村金融乱象为何形成

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很多,但“人祸”居多。齐建民说:“对银行机构来说,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使不良贷款‘有机可乘’,对贷款者来说,也有经营不善、诚信缺失等方面的原因。”

2003年,农信社才正式独立出来。农信社的管理技术落后、审查不严格、准入门槛低是滋生不良贷款的温床。在农信社没有建立网络化管理平台的时候,大都是手工操作。信用社之间缺少及时联系,用户在一处贷款后,到另一个信用社还能成功贷到款项。贷款准入门槛也较低,对于贷款者的信息也缺乏必要的研究,贷款者冒用他人身份证,甚至用已经去世的人的身份证都能贷到款。

管理漏洞还表现在基层信贷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放贷。延津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佩剑说:“涉案信贷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冒用他人身份进行放贷。他们与贷款人里外结合,采用购买或擅自使用别人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贷款,或者伪造身份证、伪造手续进行贷款,甚至还有使用死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贷款,这些贷出的款项大都被他们自己使用。”

贷款人经营不善、诚信缺失也是不良贷款形成的重要原因。鸿福酒厂利用延津县小麦的优势在延津县投资设厂,从2006年到2008年,该厂在延津县农信社贷款695万元。2008年,鸿福酒厂新上了一条生产线,投资1000多万元。但就在当年8月,由于工信部政策调整,酒厂新开的这条生产线被关停,投入资金很难收回。此后鸿福酒厂一直在勉强维持生产,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信用社起诉鸿福酒厂后,双方达成协议,酒厂每月还款15万元。

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农民承担风险的能力较低,在自然灾害面前往往无能为力,使贷款“打了水漂”,无力偿还贷款。延津县石婆固乡农民几年前贷款搞起了蔬菜大棚,一位农民说,“以前,这里都是大棚。有一年冬天,一场大雪把蔬菜大棚全压塌了,我们血本无归,贷款也还不上了。”

以政府为主体破解难题

在刚刚结束的新乡市金融环境评价工作中,延津县无缘优秀。按相关规定,评价结果只有达到“优秀”,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才会指导各金融机构在信贷投入总量上予以倾斜,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对优质客户实行利率优惠,在增设金融机构和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方面,协调金融监管部门予以优先考虑和优先支持。

在评价标准中,不良贷款的比例是个重要考核指标。“不良贷款给我们县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是县域经济发展道路上的一块‘绊脚石’。而且地方不良贷款的多少影响到地方的信用关系,间接影响了招商引资。”延津县县长祁文华说。

按农信社改革要求,如果清欠不能按时完成,县政府将承担余下的责任,需要用当地政府的优质资产置换不良贷款。延津县不良贷款5.7亿元,而一年财政收入才4亿多元。对银行机构来说,不良资产则严重影响银行资金的周转情况。齐建民说:“农信社的服务对象是‘三农’,如果不良贷款的比例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当地的农村贷款,进而影响‘三农’建设。”

不良贷款对河南农信社的达标升级也产生了不良影响,是农信社改制成商业银行的最大障碍。新乡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2013年,新乡所涉农信社都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在改革之列的延津县政府算过一笔账,农信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后,每年可向县财政上缴税金1200万元以上,且逐年递增。“不良贷款的清欠工作是农信社达标升级的工作重点。”齐建民说。

面对数额巨大的不良贷款,延津县最近几年不断进行清欠工作,但收效甚微,每年不过两三千万元进账。两个月前,一场农信社清理不良贷款的行动再次在延津县展开。以往的清欠工作都是农信社为主体、政府辅助,这次则以政府为主体,农信社辅助。

几乎所有工作人员在清欠中都遇到了贷款“钉子户”。延津县榆林乡副乡长窦玉峰说:“我们发现,越是小贷款户越好做工作,越是大贷款户工作难度越大。一些有偿还能力的大贷款户,不仅对清欠工作采取躲藏的办法,还煽动其他贷款户不还款。”

延津县农信社监事长李学忠说:“有的贷款户住着深宅大院,屋里是豪华家电,却拒不偿还三五万元的贷款。他们不是没钱还,而是有钱不还。以往的清欠工作没给他们带来大的影响,他们都在等着政府替他们埋单。”

多管齐下清收不良贷款

3个月前,延津县展开了一场农信社清理不良贷款行动。政府、农信社、公检法机关联手展开清欠工作。在延津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会议上,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各乡镇、各职能单位一把手、主管副职,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小组全体成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良贷款贷户共1000余人参加。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就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作出部署。

按照改革要求,如果清欠不能按时完成,县政府将承担余下的责任。面对紧迫的改革时间,祁文华感到压力巨大。

针对各类不良贷款主体,延津县按“一贷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措施。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自贷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坚决采取停职、停岗、停薪措施进行清收。公职人员尤其是机关干部不还贷,依照公务员条例,一律除名,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及时立案、侦查侦办,依法提请法院立案审理。延津县法院院长朱命国说:“对信用社依法诉讼的拖欠贷款案件和构成犯罪的贷款诈骗案件,建立快审快结机制,依法及时立案、送达、审结和执行,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和快执,提高结案率和执行率。”对于农村信用联社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县里也对其依法、依纪进行了处理。

各乡镇乡长、镇长和基层信贷员也是这次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主要执行者。

“我们配合农信社开展清欠工作,农信社以前的信贷员,不管现在是否任职,只要在我们乡里放贷,都回来对发放的贷款进行核对清收,他们的信贷记录是贷款的根本依据。”乡干部窦玉峰说。董飞告诉记者,“清欠工作中,我们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让有侥幸心理的贷款户彻底打消观望念头。延津县的清欠工作在各部门的联动下取得了较好效果。”

对于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欠工作,专家建议,尽快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是我国农村信用社的重要目标,但改制一定要切合实际,避免因工作失误带来振荡。监管部门也应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做到成熟一家改制一家,摒弃追求数量和“卸包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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