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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谱写农村改革发展新篇章
韩 俊

在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党中央召开了十七届三中全会,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一份指导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为何聚焦农村改革发展

十七届三中全会为何聚焦农村改革发展?这是有其重要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农村进行了一系列旨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大改革,如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发展乡镇企业,废止征收了2600年的农业税,实行村民自治等。农村在冲破“左”的束缚、思想解放上先行一步;在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上先行一步;在发育新的市场主体上先行一步;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上先行一步;在发展基层民主上先行一步。可以说,农村的率先改革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摸索了经验,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起到了开拓性作用。

由于农村改革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国际化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改革发展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面临着新的挑战。家庭承包制的改革、乡镇企业产权改革全面推开仅用了五六年的时间;农村税费改革,从试点到取消农业税,也只用了6年时间。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先后跨越3个5年计划时间;征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文件发了不少,但由于涉及城乡及国民经济部门之间利益格局的调整,改革难以有实质性突破。这说明,农村改革关系全局,独立性大大降低,城乡改革的关联性大大增强。新形势下推进我国改革发展,必须把握农村改革这个重点,在统筹城乡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

党的十七大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而贯彻落实这一战略部署,重点和难点就是要加快改变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状况。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集中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并作出决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五届三中全会都把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重点,在纪念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中央再次召开全会专题研究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对于全党深刻把握“三农”的基础地位和战略作用,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破解“三农”难题,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六大制度需要抓紧完善

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性战略考虑,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出发,在认真总结30年农村改革发展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必须把握的重大原则。《决定》主题鲜明,立意深远,论述精辟,内容丰富,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农村实际,顺应亿万农民的意愿。

《决定》对农村制度建设、粮食安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等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重大问题作出了具体部署,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从《决定》的重点内容看,最重要的是提出了继续深化农村改革需要抓紧完善的“六大制度”,包括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在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决定》要求突出抓好涉及“三农”工作全局的三方面工作:一是在当前国际粮食价格飙升、供应趋紧和国内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的形势下,要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二是要着力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大力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要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和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理论有创新政策有突破

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有重要的理论创新和实质性政策突破。从理论层面看,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决定》明确提出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方针。

从政策层面看,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亮点很多,例如,以下几个亮点受到高度关注:

——提出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亮点,在政策指向上有重大发展。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上,真正给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土地承包经营权越稳定,产权关系越清晰,交易成本就越低,就越有利于流转。中央明确了“长久不变”的政策,无疑会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育。

——明确提出了农业经营方式的“两个转变”,即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两个转变”的论断指明了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方向。从我国人多地少、小规模经营的实际出发,改造传统农业的现实途径是大力提高家庭经营的集约化水平。而完善统一经营层次,不是脱离家庭承包经营另搞一套,而是更好地为家庭经营提供服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实践来看,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联结农户的产业化经营组织等,在提供服务、引领农民进入市场方面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十七届三中全会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基层的创新,明确把这些新的服务主体都纳入统一经营和服务的范畴,赋予了双层经营体制更加丰富、更符合实际的内涵,具有重大政策意义。

——进一步改革征地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照《决定》的精神,应逐步缩小征地范围,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公益性建设用地继续由国家征收,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获得土地收益。《决定》首次提出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

——《决定》明确要求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物权法》明确了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性质,按照《决定》的精神,就是要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依法取得、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个务实求真、开拓创新、经得起检验的历史性文件。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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