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11日讯 记者钱箐旎 何川报道:证监会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IPO财务专项检查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共622家企业提交自查报告,268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终止审查数量占此前在审IPO企业家数的30.49%。通过对自查报告的审阅及抽查工作,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财务基础较为薄弱、内部控制质量有待提高、会计处理不恰当、招股说明书财务信息披露针对性不足等情况;部分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执业准则,核查程序不到位,未能保持必要的执业敏感和谨慎性等情况。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提升发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充实和细化首发信息披露规则,强化披露要求;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在发审会前对中介机构底稿进行抽查。证监会还要求保荐机构,加强内核制度建设,将原由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主持的问核工作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将预披露时点提前到受理即预披露,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稽查部门已制定了立案标准,发行监管部门将总结日常监管经验,特别是本次专项检查积累的经验,认真执行立案标准,发现重大违规线索,立即移送稽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