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9月16日发布,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国务院的名义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文,具有标志性意义。《意见》提出,要本着规划引领,安全为重,机制创新,绿色优质的原则,围绕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生态园林建设等重点领域,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
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伴生一系列“城市病”——市政地下管网建设薄弱、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滞后等。城市内涝、交通拥堵、垃圾围城、噪声污染等已影响人们的正常出行和工作生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迫在眉睫。
《意见》要求,要加强包括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改造,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在内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供水、排水防涝和防洪设施建设,城市电网建设在内的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包括加强城市公园建设和提升城市绿地功能在内的生态园林建设。
“此次国务院要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将有利于补齐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也对未来整个城市发展能力的提升,特别是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说。
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成为各地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城市发展中有很多投资项目可以选择,而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应该是地方政府的选择,因为这本就是政府应该做的,也可以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张立群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另一方面,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可带动钢铁、水泥、建材、装备、仪表、信息等相关产业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机遇,为扩大就业增添岗位。
立足当下 着眼长远
在张立群看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是简单的造城,而是全方位的城镇化,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意见》体现了这一层意思。
《意见》明确提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时间表。比如,到2015年,全国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1000公里;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36个重点城市城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
《意见》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张立群认为,“先地下,后地上”一改我国城市建设重视地上,忽视地下的常态。“这是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理念的重要转变,是基础设施建设着眼长远的表现。”
《意见》还对具体的实施和责任落实有一定安排,这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有效的实施。比如,《意见》提出,“确保政府投入”的基础上,“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有合理回报或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可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对质量评价不合格、发生重大事故的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意见》明确,要提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保持城市基础设施的整体性、系统性,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对此,张立群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我国未来发展意义重大。《意见》涉及的一些内容周期长,像地下管廊等项目,也许不只是一代、两代人受益,更需要保证建设质量,需要科学的规划和长远的设计。